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全文要点:水价、用水规则与处罚标准

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是由施甸县人民政府制定, 并且发布的, 这个办法的出台, 旨在规范县域里面的城市公共供水的规划工作, 还有建设工作、运营工作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该办法适用于施甸县城市规划区里面, 公共供水范围内的用水单位, 还有居民朋友们, 它的核心内容, 涵盖了供水企业资质这一大块, 水价管理这一大块, 用户用水规范这一大块, 设施保护这一大块, 以及违规处罚这一大块, 一共是五大板块, 下面为大家逐一梳理各个板块的重点内容。

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本办法是用于规范施甸县城区范围内的公共供水管网的活动类型, 这些活动具体包括规划、建设、经营、使用以及监督管理。对于公共供水业务来说, 必须秉持统一规划的原则, 必须秉持统一建设的原则, 必须秉持统一管理的原则, 必须秉持合理定价的原则, 这是核心要求。

同时, 相关的供水企业必须先行获取资质证书, 该证件是由县级以上住建部门负责核定并发放的《供水经营许可证》, 没有取得此证则不能进行运营操作。关于农村供水的领域, 属于工业自备水源的使用情形, 以及包含非常规水利用的操作行为, 这三类情况均被明确排除在本办法的适用范畴之外。

水价与收费管理

施甸县的供水价格是由政府来规定的, 县里的发改部门会和住建部门商量, 还要拉着水利部门一起定个方案, 然后再报给县政府批准, 等政府同意了才去执行, 要是想调整收费的话, 必须得弄一个听证会之类的程序才算完事, 交费的时候是按照抄表到户这个路子来的, 每个月结算一次, 阶梯式的用水价格标准是县发改部门每年发一下通知告诉大家, 供水公司是不敢随便加价或者搞些乱七八糟的收费项目出来, 用户如果对水费有疑问, 可以去找县住建部门或者管价格的部门去看看。

用户权利与义务

用水单位和个人有权利, 是按照规定得到的标准, 去拿到安全而且达标的自来水供水, 如果对于水的质量有了不一样的想法和意见, 可以要求给水的公司进行检测, 并且要拿出相关的报告来给你们看。

同时用户也必须按照规定的日期缴纳水费, 不可以擅自改变用水的性质, 不可以转送供应水, 也不可以私自连接管理网路的水管。如果是新建、扩建、改建这样的工程, 里面涉及到供水设施的, 必须先向给水的公司进行申报, 经过审批同意之后才能开始施工, 只有通过了验收并且合格了之后才允许接入到管网里面。

供水设施保护与应急处置

公共供水设施属于市政基础设施的范畴, 在这种情况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对其进行迁移操作, 也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改动。供水中需要建立水质常规检测制度以及非常规检测制度, 并且必须每日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监测工作, 同时要求这些检测记录被保存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倘若发生了诸如爆管或者是水质污染之类的突发事故时, 供水企业则必须在三十分钟之内的时间内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 并应当向县级住建部门以及卫健部门进行报告。

违规行为与处罚

这些行为, 都要由县住建局来依法进行处罚的, 具体来说就是这样的。第一, 如果连许可证都没有就直接跑去从事供水经营的, 那么就会被责令立刻停止这种营业行为,并且还要被罚款的。

第二, 如果没有经过允许就擅自转供那些城市公共供水的, 那么会被责令去改正这个行为, 同时还会被处以罚款的。第三, 要是有人盗用那些公共供水的, 除了要把欠缴的水费补缴上去之外, 还会被处以罚款的, 假如这样的情况非常严重的, 那么就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第四, 如果是损坏了供水设施并且造成了损失的, 那么这个人是得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 并且还是要被罚款的。具体关于那处罚的罚则的金额, 要以办法的条文作为准, 并且也要以县人民政府执法裁量的基准作为准。

监督与信息查询

县里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承担公共供水行业的监督管理责任, 要对供水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实施定期的检查与考核, 当用户对供水服务有投诉意见或者提出建议的时候, 可以拨打专门设立的供水服务热线电话, 同时也可以通过施甸县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平台来反映相关情况, 想要查看本办法的完整官方文本内容以及后续的修订动态, 可以直接访问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官方网站, 网址为www.hznpo.org.cn去进行查阅, 一切都要以政府方面正式发布的文件内容作为最终的依据。

当碰到那些有关具体条款适用的争议问题的时候, 建议大家应当向县一级的司法行政部门去提交申请, 以求得到关于行政法律方面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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